关于湖北星鑫包装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2220180342)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2年12月25日收到的枝江市人民法院出具的“(2022)鄂0583执保342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枝江市人民法院查封湖北星鑫包装有限公司名下机器设备(见下表)。
| 序号 |
设备名称 |
数量、状况等概况 |
| 1 |
玻璃全煤气马蹄型窑炉(一期) |
1套,评估价值582.2万 |
| 2 |
煤气发生灶 |
1套,评估价值14. 18万 |
| 3 |
高白料玻璃全煤气马蹄型窑炉(二期) |
1套,评估价值928.8万 |
| 4 |
煤气发生灶 |
1套,评估价值24.59万 |
| 5 |
煤气发生灶 |
1套,评估价值13.79万 |
| 6 |
炉窑(三期) |
1套,评估价值1086.76万 |
二、查封期限为2年(自2022年12月16日始至2024年12月15日止),限额13570130.00元。
查封由枝江市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2023年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