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邹平鑫荣器皿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4081061299)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4年5月13日收到的山东省滨州市滨城区人民法院出具的“(2017)鲁1602执1299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山东省滨州市滨城区人民法院续行查封被执行人邹平鑫荣器皿有限公司名下的动产,抵押编号为邹工商抵登字(2015)0084号、邹工商抵登字(2015)0083号。

二、期限为二年,自2024年5月11日至2026年5月11日。

查封由山东省滨州市滨城区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注:编号为邹工商抵登字(2015)0084号、邹工商抵登字(2015)0083号的登记均为市场主体于2021年1月1日前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

2024年5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