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李某某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3237032348)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3年12月13日收到的石家庄市新华区人民法院出具的“(2023)冀0105执2348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石家庄市新华区人民法院查封李某某(居民身份证号码:13**************37)名下山河智能挖掘机(规格型号:SWE500E-3;出厂编号:SW800806LK0000138;发动机号:35360924)一辆
二、查封期限三年,自2023年12月8日至2026年12月7日。
查封由石家庄市新华区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2024年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