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平顶山市金旺工业有限公司的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2年4月2日收到的平顶山市石龙区公安局出具的“平龙公(经)封通字(2022)1号”《协助查封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平顶山市石龙区公安局查封平顶山市金旺工业有限公司名下资产。
二、查封时间从2022年03月17日起至2023年03月16日止。请在解除查封之前对查封对象不得出售、转让、抵押等。
查封由平顶山市石龙区公安局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2022年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