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吉林众鑫化工集团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4208020562)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4年11月26日收到的吉林省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24)吉02执562号之一”《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吉林省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查封被执行人吉林众鑫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名下213套机械设备(详见附表一)。
二、吉林省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查封被执行人吉林众鑫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名下43套机械设备(详见附表二)。
三、上述查封期限为两年,自2024年11月20日起至2026年11月19日止。
查封由吉林省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2024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