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大连东方乐器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2年4月28日收到的大连旅顺口区人民法院出具的“(2012)旅执字第91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大连旅顺口区人民法院继续查封被执行人大连东方乐器有限公司所有的设备68台(详见设备清单)。
二、继续查封期限为两年。查封期限自2021年8月11日至2023年8月10日。
查封由大连旅顺口区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附:设备清单
2022年5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