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内蒙古鸿致商贸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6097010476)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6年6月4日收到的内蒙古自治区乌拉特前旗人民法院出具的“(2026)内0823执保476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内蒙古自治区乌拉特前旗人民法院查封被申请人内蒙古鸿致商贸有限公司在乌拉特前旗先锋镇黑柳子工业园区巴彦淖尔市盛丰还原铁有限公司院内的加工石英玻璃砂机械设备(喂料机一台、大分选筛一台、小分选筛贰台、对锟机一台、压泥机一台、力环一个、大水罐五个)。
二、查封期限为二年,(2026年5月22日起至2028年5月21日止)。
查封由内蒙古自治区乌拉特前旗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2026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