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宝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1年12月3日收到的河北省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21)冀04执保39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河北省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查封被申请人宝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名下机器设备(详见财产清单,共计3页)。

二、查封期间,不得办理过户、抵押等相关法律手续。

三、查封期限,自2021年12月3日起至2023年12月2日止。

查封由河北省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附:财产清单

2021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