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铁岭市清河源鑫机械设备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2年6月23日收到的铁岭市清河区人民法院出具的“(2022)辽1204执120号之一”《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铁岭市清河区人民法院查封被执行人铁岭市清河源鑫机械设备有限公司院内的机械设备一组(巳停产)。
二、查封期限为二年,2022年6月10日-2024年6月9日。
查封由铁岭市清河区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2022年7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