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青岛一林祥泰科贸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4180099271)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4年10月15日收到的山东省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出具的“(2024)鲁0203民初19271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山东省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依法查封被申请人青岛一林祥泰科贸有限公司所有的登记证明编号15228644001821748636项下所载塔式起重机等机械设备共45台(套)。(详见查封财产清单)

二、查封期限2年,自2024年10月12日至2026年10月11日。

查封由山东省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附:查封财产清单

2024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