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吉林市千友米业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4070101210)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4年4月24日收到的吉林市龙潭区人民法院出具的“(2019)吉0203执1210号之三”《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吉林市龙潭区人民法院续行查封被执行人吉林市千友米业有限公司所有的位于吉林市龙潭区大口钦镇富屯村的日产300吨烘干机1套、变压器1台、绞龙1个、输送机13台、补仓机1台、清理机3台、水泥囤1个。

二、查封期限三年(自2023年9月17日至2026年9月16日)。

查封由吉林市龙潭区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2024年5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