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穆棱市和平粮油有限责任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2年7月28日收到的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15)哈执字第470-3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继续查封被执行人穆棱市和平粮油有限责任公司所有的机器设备,详见附表。
二、续行查封期限为二年,自2022年7月25日起至2024年7月24日止。
查封由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附:附表
2022年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