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天津鸿滨禾盛农业技术开发有限公司、天津绿圣蓬源农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2185104684)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2年10月27日收到的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法院出具的“(2020)津0104执4684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法院继续查封被执行人天津鸿滨禾盛农业技术开发有限公司、天津绿圣蓬源农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原在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的抵押登记手续。查封期间不得变更、不得撤销。

二、期限为二年。(自2022年10月27日起至2024年10月26日止)。

查封由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2022年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