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文县堡子坝德胜水电有限责任公司二级电站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5146090053)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5年8月3日收到的甘肃省文县人民法院出具的“(2025)甘1222执53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甘肃省文县人民法院查封被执行人文县堡子坝德胜水电有限责任公司二级电站名下动产(详见抵押物明细清单)。

二、查封期限为二年,自2025年8月3日起至2027年8月2日止,查封期间未经甘肃省文县人民法院许可不得擅自办理上述资产的转让、抵押、过户等手续。

查封由甘肃省文县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附:抵押物明细清单

2025年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