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河南省新华新棉纺织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4139101288)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4年8月7日收到的河南省卫辉市人民法院出具的“(2022)豫0781执1288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河南省卫辉市人民法院依法继续查封被执行人河南省新华新棉纺织有限公司机器设备(动产抵押登记编号为41072020010850)共计16759套。
二、查封期限两年,即:自2024年7月31日起至2026年7月30日止。
查封由河南省卫辉市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注:编号为41072020010850的登记为市场主体于2021年1月1日前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
2024年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