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洪湖市洪湖浪米业有限责任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5087080762)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5年5月17日收到的湖北省洪湖市人民法院出具的“(2025)鄂1083执762号之一”《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湖北省洪湖市人民法院公示查封洪湖市洪湖浪米业有限责任公司名下的动产[油罐型号为3000m³、2000m³、1000m³,共31罐]。
二、查封期限:自2025年5月6日至2027年5月5日。
查封由湖北省洪湖市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2025年5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