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大石桥金鼎轻烧镁制品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2年8月3日收到的辽宁省大石桥市人民法院出具的“(2022)辽0882民初1741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辽宁省大石桥市人民法院查封大石桥金鼎轻烧镁制品有限公司在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办理动产担保登记,编号为11852655001416555224抵押物为80000吨菱镁石。

二、查封期限从2022年8月1日至2024年7月31日。

查封由辽宁省大石桥市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附:动产担保登记证明

2022年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