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齐齐哈尔齐悦旅游投资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4205120027)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4年11月21日收到的湖南省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24)湘02执恢27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湖南省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查封被执行人齐齐哈尔齐悦旅游投资有限公司名下构筑物及其他辅助设施、机器、电子设备、存货-在用周转材料等(详见附件:齐悦公司财产清单)。
二、查封期限贰年,自2024年11月5日至2026年11月4日,查封期间,不得办理上述动产的抵押、质押等手续。
查封由湖南省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2024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