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江西鑫洋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4049010060)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4年3月26日收到的江西省萍乡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19)赣03执60号之一”《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江西省萍乡市中级人民法院查封江西鑫洋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抵押在江西上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73套机器设备。

二、查封期限为两年,自2024年3月25日起至2026年3月24日止。

查封由江西省萍乡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2024年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