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山东鸿亦机械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4190131988)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4年10月30日收到的山东省广饶县人民法院出具的“(2020)鲁0523执1988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山东省广饶县人民法院继续查封被执行人山东鸿亦机械有限公司所有的抵押在广工商抵登字[2017]0314号下的动产。
二、查封期限为2年,自2024年10月24日至2026年10月23日。
查封由山东省广饶县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注:编号为广工商抵登字[2017]0314号的登记为市场主体于2021年1月1日前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
2024年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