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海重工(深圳)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5039070005)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5年3月9日收到的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21)赣执5号之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续行冻结中海重工(深圳)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提供抵押的登记证明编号分别为:11420525001419418873的动产抵押权权益。

二、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续行冻结中海重工(深圳)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提供质押的登记证明编号为:21779735002714342924的收费质押权权益。

三、冻结期限为二年,自2025年3月20日至2027年3月19日止。

四、冻结期间,未经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许可,不得为被冻结权益办理过户、变更、质押等有碍执行的事项。

冻结由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2025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