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广安路特安天然气化工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4205044581)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4年11月21日收到的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21)川01执4581号之五”《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继续查封被执行人广安路特安天然气化工有限公司名下机器设备(详见清单)。

二、续查封期限为两年,自2024年12月7日起至2026年12月6日止。

查封由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附:清单

2024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