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潍坊联兴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30680596-2)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3年4月14日收到的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22)鲁07执196-2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继续查封被执行人潍坊联兴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2018028号动产抵押登记书下的全部抵押物(详见抵押物概况清单)。

二、以上财产的查封期限为二年,自2023年5月5日至2025年5月4日。在查封期间未经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允许不得办理转移、抵押等处分性行为。

查封由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附:抵押物概况清单

注:编号为2018028号的登记为市场主体于2021年1月1日前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

2023年5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