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天津玛伦达物流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4172100653)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4年9月28日收到的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18)津02执653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继续查封被执行人天津玛伦达物流有限公司名下的机器设备共计20套(详见租赁设备清单)。
二、查封期限为2年,自2024年9月27日至2026年9月26日。
查封由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附:租赁设备清单
2024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