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唐山鸿福实业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4088015457)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4年5月21日收到的河北省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16)冀02执5457号之七”《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河北省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继续查封被执行人唐山鸿福实业有限公司名下存放于河北省乐亭县临港工业园区内的约350吨废钢。
二、查封期限2年,自2024年5月31日至2026年5月30日。
查封由河北省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2024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