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洪湖市恒亿塑胶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3018030009)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3年2月5日收到的湖北省洪湖市人民法院出具的“(2023)鄂1083执恢9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湖北省洪湖市人民法院查封被执行人洪湖市恒亿塑胶有限公司名下所有的位于洪湖市文泉大道的机器设备;

二、上述动产查封期限为二年,即自2023年2月2日 起至2025年2月1日止。

查封由湖北省洪湖市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2023年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