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乐山川闽铁合金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21271163-6)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2年8月6日收到的四川省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14)乐执字第63-6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四川省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续行查封乐山川闽铁合金有限公司机器设备(详见执行裁定书所附查封清单),查封期间不得办理清单所列的机器设备变更、抵押、转让、赠与等相关登记手续。
二、查封期限从2022年8月7日起至2024年8月7日止。
查封由四川省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附:查封清单
2022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