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吉林市会鹏机械加工有限责任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3084110754)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3年5月11日收到的吉林市龙潭区人民法院出具的“(2023)吉0203执754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吉林市龙潭区人民法院查封被执行人吉林市会鹏机械加工有限责任公司名下的存放于吉林市会鹏机械加工有限责任公司厂房内的滚镀自动线设备一台、挂镀半自动生产线设备一台。

二、查封期限为二年(自2023年5月8日起至2025年5月8日止)。

查封由吉林市龙潭区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2023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