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盘锦居美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6062080015)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6年4月12日收到的辽宁省盘锦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26)辽11执15号之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辽宁省盘锦市中级人民法院查封被执行人盘锦居美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提供质押担保拥有的收益权,《动产担保登记-初始登记》登记证明编号36541698004723317985。
二、上述财产查封期限三年,查封期限自2026年4月9日起至2029年4月8日止。
查封由辽宁省盘锦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2026年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