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宝清县金科源煤炭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3072030182)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3年4月22日收到的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18)黑01执恢182号之四”《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继续查封被执行人宝清县金科源煤炭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所有的坐落于双鸭山市宝清县宝清镇双胜村的67套机器设备(详见附件);
二、上述机器设备查封期限为二年(自2023年5月26日至2025年5月25日)。
查封由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附:附件
2023年5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