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唐山市丰南区宏坤商贸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1年10月27日收到的河北省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16)冀02执17393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河北省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查封被执行人唐山市丰南区宏坤商贸有限公司所有的在该公司院内的无缝钢管生产线一套。

二、查封期限两年,自2021年10月18日起至2023年10月17日止。

查封由河北省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2022年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