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湖北天乐新材料有限公司的司法解除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4186020014)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4年10月24日收到的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24)鄂执14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司法解除查封冻结协助执行事项公告如下:
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解除对湖北天乐新材料有限公司所有的动产抵押编号为:(2017)公工商押登字第042号登记书上的机器设备的查封。
该解除查封由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事宜。
附:机器设备移交清单
注:编号为(2017)公工商押登字第042号的登记为市场主体于2021年1月1日前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
2024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