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冠县明磊纺织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2220092321)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2年12月24日收到的山东省冠县人民法院出具的“(2022)鲁1525执保2321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山东省冠县人民法院查封冠县明磊纺织有限公司所有的设备(详见清单)。
二、查封(续封)两年,自2022年12月22日到2024年12月21日止。
三、查封期间,未经山东省冠县人民法院许可,任何人或单位不得处置查封设备。
查封由山东省冠县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查封清单如下:
①清花两头两尾1套;②梳棉机9台;③并条机2套;④粗纱机2台; ⑤细纱机22台; ⑥自助络筒机2台; ⑦变压器1台; ⑧除尘器2套
2023年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