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山东圣光化工集团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2年3月17日收到的山东省广饶县人民法院出具的“(2019)鲁0523执538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山东省广饶县人民法院查封被执行人山东圣光化工集团有限公司所有的登记编号为广工商抵登字(2017)第0247号《动产抵押登记书》项下的机器设备。
二、查封期间内,由被执行人负责看管被查封的财产。在查封期间内,被执行人不得转让、抵押、买卖、租赁、赠予被查封的财产,不得对被查封财产设定权利负担,不得有妨碍执行的其他行为。
三、查封期限为二年。自2022年3月10日至2024年3月9日。
查封由山东省广饶县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注:动产抵押登记编号为广工商抵登字(2017)第0247号的登记为市场主体于2021年1月1日前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
2022年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