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沈阳联立铜业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2年7月1日收到的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16)津01执44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继续查封被执行人沈阳联立铜业有限公司名下机器设备(详见抵押明细表)。
二、查封期限两年,自2022年8月4日至2024年8月3日止。
查封由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附:抵押明细表
2022年7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