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大同同煤五矿高山精煤有限责任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5195050156)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5年10月13日收到的山西省大同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15)同执字第156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山西省大同市中级人民法院续查封大同同煤五矿高山精煤有限责任公司位于左云县张家场乡旧高山村西的重介漩流洗煤设备壹套,在续查封期间不得办理抵押、转让、出租、抵债等他项权利。

二、续查封期限二年,从2025年9月29日至2027年9月28日。

查封由山西省大同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2025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