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山西明达汽车配件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2143100162)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2年8月25日收到的山西省侯马市人民法院出具的“(2017)晋1081执162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山西省侯马市人民法院继续查封被执行人山西明达汽车配件有限公司名下价值350万元设备,设备信息:位于运城市新绛县轻纺工业园山西明达汽车配件有限公司车间,分别为卧式摆碾机(生产厂家:徐州达一)、自动校机(生产厂家:长春)和调质生产线(生产厂家:西安博大)。

二、查封期限为两年。(2022年8月19日至2024年8月18日)。

查封由山西省侯马市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2022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