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大庆市宏福农业股份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2年3月18日收到的黑龙江省大庆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21)黑06执861号之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黑龙江省大庆市中级人民法院查封被执行人大庆市宏福农业股份有限公司位于林甸县四季青镇长青林场温室大棚内相应机器设备(附机器设备明细)

二、查封期限三年,自2022年1月14日至2025年1月13日。

查封由黑龙江省大庆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附:设备清单

2022年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