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沧州绿源水处理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6122053128)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6年7月14日收到的河北省沧州市运河区人民法院出具的“(2024)冀0903执3128号之七十六”《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河北省沧州市运河区人民法院继续冻结被执行人沧州绿源水处理有限公司所有的污水收费权。
二、河北省沧州市运河区人民法院继续冻结被执行人沧州绿源水处理有限公司所有的中水销售收入应收账款。
三、河北省沧州市运河区人民法院继续冻结被执行人沧州绿源水处理有限公司所有的对沧州临港圣捷污水处理有限公司的应收账款。
四、冻结期限三年,冻结期限自2026年8月3日至2029年8月2日止。
原查封案号:(2023)冀0903民初3108号
冻结由河北省沧州市运河区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2026年7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