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四川荣典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4132110776)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4年7月27日收到的四川省夹江县人民法院出具的“(2024)川1126执776号之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四川省夹江县人民法院查封被执行人四川荣典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内的机器设备(详见查封机器设备明细表)。
二、查封期限为三年,2024年7月19日起至2027年7月18日止。
三、在查封期限内,非经四川省夹江县人民法院同意,不得办理被查封财产的所有权变更以及抵押登记等手续。
查封由四川省夹江县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2024年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