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山东阳信泰锐电子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3199150322)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3年10月21日收到的山东省阳信县人民法院出具的“(2023)鲁1622财保322号之一”《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山东省阳信县人民法院查封被申请人山东阳信泰锐电子有限公司名下中登网权属证号为1621 8461 0019 3761 0236的机器设备。
二、期限为二年,自2023年10月23日至2025年10月22日。
查封由山东省阳信县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注:动产融资统一登记公示系统中编号为116 218 461 001 937 610 236的登记证明为补录登记,该笔补录登记中记载的原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动产抵押登记编号为阳工商抵登字2018第89号。
2023年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