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青龙满族自治县东江铁业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5088030037)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5年5月19日收到的河北省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25)冀04执恢37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河北省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继续查封被执行人青龙满族自治县东江铁业有限公司名下的机器设备。
二、查封期限为两年,自2025年5月19日起至2027年5月18日止。
查封由河北省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2025年5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