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马边鑫丰源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3208100249)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3年11月2日收到的四川省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19)川11执249号之三”《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四川省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查封马边鑫丰源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抵押的变压器、空压机等30台机器设备(详见《抵押物清单》)。

二、查封期限为两年,自2023年11月2日起至2025年11月1日止。查封期间,不得办理上述资产的抵押、变更登记等手续。

查封由四川省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附:抵押物清单

2023年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