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喀左海辉建筑材料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2年5月14日收到的辽宁省喀喇沁左翼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出具的“(2022)辽1324财保12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辽宁省喀喇沁左翼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查封被申请人喀左海辉建筑材料有限公司所有的出砖窑车220辆、摆渡车2辆、变压器5台、铲车2辆、叉车2辆、粉碎车间内粉碎机1台、多斗机2台、破碎机l台、除尘设备l台、成品砖机车间内码坯机l台、给料机l台。

二、查封期限为两年,自2022年4月29日起至2024年4月28日止。

查封由辽宁省喀喇沁左翼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2022年5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