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粤能(房县)生物质能发电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2年7月7日收到的湖北省房县人民法院出具的“(2020)鄂0325执798号之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湖北省房县人民法院查封被执行人粤能(房县)生物质能发电有限公司所有的位于房县城关镇泰山庙工业园区机械设备中的22台/套/个通用设备,33台/套/个专用设备,4套附属设施(附:粤能(房县)生物质能发电有限公司资产价格评估明细表)

二、查封期限两年,即:2022年7月6日至2024年7月5日。

查封由湖北省房县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附:粤能(房县)生物质能发电有限公司资产价格评估明细表

2022年7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