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宁夏庆华煤化集团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2202120192)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2年11月17日收到的北京金融法院出具的“(2022)京74执192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北京金融法院查封宁夏庆华煤化集团有限公司名下的机器设备(详见查封财产清单附件)。

二、查封期限为二年,自2022年11月16日起至2024年11月15日止。查封期间,未经北京金融法院准许,禁止其转让、变卖、抵押。

查封由北京金融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附:查封财产清单附件

2022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