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沈阳德宝嘉泓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5073050794)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5年4月25日收到的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21)辽01执794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查封被执行人沈阳德宝嘉泓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名下辽宁省新民市胡台镇的机器设备。(详见明细)

二、查封期限两年,自2025年4月10日至2027年4月9日。

查封由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附:明细

2025年5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