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鞍山市钊皓热力有限公司、鞍山达道湾清洁能源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4032010164)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4年2月29日收到的鞍山市铁东区人民法院出具的“(2021)辽0302执保164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鞍山市铁东区人民法院立即查封、冻结鞍山市钊皓热力有限公司、鞍山达道湾清洁能源有限公司取暖费收费权。
二、查封期限:自2024年2月27日至2027年2月26日。查封、冻结金额以12887142.75元为限。
查封由鞍山市铁东区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2024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