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林州市鼎鑫镁业科技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2131110128)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2年8月11日收到的河南省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20)豫05执128号之三”《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河南省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续行查封林州市鼎鑫镁业科技有限公司抵押给林州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太行路信用社的动产,动产抵押登记编号为林工质抵字:1、41052019000071,2、41052019000143,3、41052019000144,4、2018103,5、2018104,6、2018105。

二、河南省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续行查封林州市鼎鑫镁业科技有限公司抵押给林州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兴林路信用社的动产,动产抵押登记编号为林工质抵字2018089。

三、续行查封期限为二年,从2022年8月26日起至2024年8月25日止。

查封由河南省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注:编号为林工质抵字:41052019000071,41052019000143,41052019000144,2018103,2018104,2018105,林工质抵字2018089的登记均为市场主体于2021年1月1日前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

2022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