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宝清县巨和选煤有限公司的司法查封冻结协助执行公告

(公告编号:22174100181)

各用户:

根据征信中心2022年10月16日收到的黑龙江省农垦中级法院出具的“(2022)黑81执181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现将有关动产协助查封冻结事项公告如下:

一、黑龙江省农垦中级法院查封被执行人宝清县巨和选煤有限公司所有的88套台机器设备(详见机器设备清单)。

二、查封期限为二年,自2022年10月16日至2024年10月15日止。

查封由黑龙江省农垦中级法院进行,为避免法律纠纷,请用户在开展动产担保业务时,充分了解上述查封冻结事宜。

附:机器设备清单

2022年10月